首页 > 通知公告

通知公告

【集成电路学院】原材料示范学院推荐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方案

发布时间:2026-09-04

根据教育部相关会议精神及《武汉理工大学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就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试行)》(校教字[2024]47号)的精神,按照学校“关于开展推荐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要求,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我院推荐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组织领导

(一)原材料示范学院与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共同组建202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联合工作小组,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组  长:王涛、罗国强

副组长:付承菊、沈杰、沈国芳

成  员:王学文、孙丛立、晏梦雨、张鹏超、王堃、穆朝、梁爽、刘倩雯、孟祥辉、刘雅萱

(二)原材料示范学院成立2027年推荐免试研究生专家审核小组,负责对申请推免资格学生的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具体人员名单如下(按笔画顺序排序):

王学文、王堃、孙丛立、张鹏超、晏梦雨

二、推荐范围

必须是纳入国家普通本科招生计划录取的或面向港澳台华侨学生招生录取的我校2027年应届毕业生。

三、推荐免试研究生类别

原材料科学与工程试点班2027年推免生将以“A类推免生”进行推荐。

四、推荐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高尚的爱国主义情操和集体主义精神,社会主义信念坚定,社会责任感强,遵纪守法,积极向上,诚实守信,学风端正,身心健康,思想品德考核优秀。

2.勤奋学习,刻苦钻研,成绩优秀;学术研究兴趣浓厚,具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倾向。

3.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4.体质健康测试成绩达到推免标准。

(二)具体条件

原材料科学与工程试点班2027年应届毕业生申请学硕培养项目、学博培养项目的学生,凡符合2027年学校A类资格推免生条件者,均可获得A类推免生资格。

补充说明:申请A类推免生需取得总学分130分,已完成主修专业规定的专业主干课程的学习且成绩合格,经学院初审能预期毕业。

五、推荐办法及程序

原材料示范学院2027年推免生将严格按照学校《关于开展推荐2027年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中“五、推荐办法及程序”的相关要求进行申请并筛选,学院对申请的学生进行资格审查和考核,对考核合格的学生,按综合评价成绩的高低择优提出推荐人名单。

学生综合评价成绩总分=必修课程成绩+附加分

必修课程成绩根据学生的必修课平均学分绩点折算为百分制成绩。

申请A类推免生,附加分最高为5分。

六、推荐名额

原材料科学与工程试点班2027年应届毕业生2027年推免生名额为70个。

七、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2026年9月1日,学校公布推荐方案及推荐名额;

(二)2026年9月4日17:00前,学院拟定推荐方案并上报本科生院,本科生院汇总后上报省考试院审核;

(三)2026年9月5-8日17:00,学生在本科生院网站报名(学生只能填报一个类别);

(四)2026年9月8-10日,推荐免试研究生联合工作小组对推免学生进行审核,确定初选名单后报本科生院,同时在原学院公示4天;

1.2026年9月8日下午18:00前将相关材料交至原学院教学办公室:

①学生登录我校教务管理信息系统网站(https://jwxt.whut.edu.cn/),点击“学籍”→“推免报名申请”→“推免报名”,按要求填写并打印《武汉理工大学推荐免试研究生申请表》,经本人签名交学生原所在学院。(推免所有材料一律以网上下载打印的为准,如学生下载后,自行修改导致与网上材料内容不一致的,视为弄虚作假。)

②学生本人手写签名的《武汉理工大学学生申请推荐免试研究生承诺书》。

③奖励加分项目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论文的复印件须包含以下内容:杂志的封面、正文、封底)。

④学生在校期间的总成绩单(学校教务系统打印评优评先用成绩单,加盖学院公章)。

⑤CET-4成绩在425分及以上的成绩证明(小语种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2.2026年9月9日上午9:30在学院312智慧教室进行公开答辩,专家审核小组对其科研创新成果、论文(文章)、竞赛获奖奖项及内容进行审核鉴定。

3.推荐免试研究生联合工作小组于9月9日下午15:00召开会议,对申请推免的同学进行资格审查和考核,并确定初选名单。初选名单确定后报本科生院,并在学院公示4天。

(五)2026年9月16日前,本科生院审核、学校免试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在学校网站公示获得推免资格学生名单3天;

(六)2026年9月19日前,推荐工作及推荐名单上传工作结束。

(七)2026年9月21日后,进入接收工作阶段。

八、注意事项

(一)其他相关事宜按学校相关通知、文件执行。

(二)推免相关工作人员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如收费辅导教学等)报名参加本单位推免招生的应主动申请回避,有非直系亲属等报名参加推免招生的要主动报备。相关学生申请推免资格时也应主动向学校报备声明。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的推免相关工作人员,学校将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未按规定报备声明回避关系且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的学生,学校将取消其推免资格。

(三)学生应对个人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对在推免过程中弄虚作假,有论文抄袭、虚报获奖或科研成果等学术不端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影响推免过程和结果公平公正行为的学生,一经查实,即取消推免生资格,并报湖北省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规定记入《国家教育考试考生诚信档案》,视情节暂停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1至3年,并按学生管理规定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四)已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在本科阶段后续的学习过程中因违纪受到学校纪律处分或在毕业时未能取得学士学位者,将被取消免试推荐资格。

(五)已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不得中途退出,不纳入当年毕业生就业计划。除公派留学外,不得申请出国留学。

(六)已获得推荐资格的学生,可以申请参加“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项目说明及申请程序请查看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网址:http://www.csc.edu.cn),具体工作由校研究生院负责。

(七)学院推荐免试研究生工作咨询与投诉电话:87733690、87651776。


集成电路学院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6年9月4日